j9国际集团

“理性投资,从我做起”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——“股票配资”存陷阱,警惕远离防风险

颁布功夫 : 2018-03-30

【案情简介】
    有投资者举报,一些投资、治理征询等公司通过“撒网式”电话、短信方式,向投资者推销“股票配资”业务,其中蕴含了较大的市场风险和司法风险。对投资者而言,在“股票配资”1-10倍高杠杆下,一旦股市着落且未实时补仓,投资者将面对被强行平仓、资金全数吃亏风险;将资金存放于他人账户,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,还存在被恶意诓骗可能。对出借证券账户者而言,他人可能会利用该证券账户从事违法违规活动,所产生的司法责任将波及自己。
    《证券法》第122条划定“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治理机构核准,任何单元和幼我不得经营证券业务”。对“股票配资”公司而言,从事证券业务涉嫌犯法经营,不只会被作出行政处罚,情景严沉的,还将被查究刑事责任。
【风险提醒】
   提醒投资者“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”,提高警惕,防备各类犯法证券期货活动。
    一、摒弃“以幼博大”的生理,提高风险意识。不轻信、不参加所谓“股票配资”业务,选择合法证券经营机构,依法合规发展融资业务。
    二、谨记“四个合法”,理性投资,即“合法机构、合法产品、合刑场所、合法人员”。
    三、服膺“投资前先征询金融治理部门确定投资的合法性和安全性”。一旦发现受骗受骗,应第一功夫网络保留有关资金支付、通讯联系方式等证据,实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       四、《犯法金融机构和犯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法子》(国务院令1998[247]号)第18条明确划定“因参加犯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,由参加者自行承担”。
 
        *本文转载自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官网
 
 
【网站地图】